卧龙区法院委托调解化纠纷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1-08-31 10:11:51


   今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将调解作为处理纠纷的首要选择,发挥辖区民调组织的调解主体作用,与辖区民调组织对接,委托辖区民调组织诉前调解并根据当事人要求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社会反响良好,初见成效。

    卧龙区法院委托民调组织调解纠纷的程序步骤是:(一)立案一庭对权力义务关系比较明确、事关百姓生产生活的民事纠纷进行预立案登记,然后交由辖区法庭,辖区法庭征询当事人同意后委托辖区民调组织进行调解,并对调解情况予以跟踪;(二)辖区民调组织接到法庭委托调解函及相关纠纷材料后组织当事人调解,调解成功后,用反馈函的形式将调解情况反馈到法庭,法庭据此报院立案一庭对该预立案作销号处理;(三)是否由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如果当事人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则由立案一庭正式立案,交由辖区法庭进行确认。 

   从实施情况看,当事人对法院委托民调组织进行调解的做法反映良好,认为是法院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为百姓着想的好办法。普遍反映当事人没有了原被告的身份划分,双方不伤和气、不伤面子,既和谐解决了问题还节省了诉讼费用,还能保障调解协议的法律效率,这种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值得推广。截至目前,卧龙区法院共委托辖区民调组织调解纠纷23件,其中,调解成功14件,当场履行2件,经劝说疏导息诉1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11件。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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