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有人无意之中拾到装有假钱的钱包后,被人骗去真钞,当事人难道就不知道是上当受骗吗?这不,南召县南河店镇村民李某亲身经历了一回。2011年8月29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8日上午,被告人栗某、陶某和南召县崔庄乡的王某、方城县广阳镇的杨某(二人另案处理)预谋行骗,由陶某驾驶一辆长安之星面包车到南召县南河店镇,栗某到该镇信用社踩点后,发现南召县白土岗镇农民李某在去信用社取了5000元钱回家,杨某随即跟上,将装有冥币的黑色袜子扔在地上,假装捡到钱并提出要和李某平分,此时,王某赶到现场,声称自己丢了1万8千元钱,提出要看李某的包,是否捡了自己的钱,并要求和杨某一起去派出所验证,杨某将李某包内的5000元钱和两张存折装进自己口袋,把装有冥币的袜子交给李某保管,和王某一起逃离现场。后栗某持所骗存折取款5000元。四人共骗取李某10000元。栗某、陶某各分得2000元。
2011年6月9日上午,四名被告人到南召县白土岗镇准备再次实施诈骗时,栗某、陶某二人被南召县公安机关抓获。2011年7月7日,陶某等人的家属退赔被害人李某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栗某、陶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陶某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轻于栗某,且能主动缴纳罚金,遂依法分别判处栗某拘役四个月、陶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