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首次到南阳中院进行考核测评

  发布时间:2011-09-02 15:27:28




92上午,由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郝洪涛任组长、最高法院立案一庭廉政监督员张新民任副组长的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一行12人在河南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巡查问责办主任韩豫宛的陪同下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巡查考核测评。

测评会上,巡查组组长韩洪涛首先介绍了司法巡查制度出台的背景和巡查的主要方式。他指出,“司法巡查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借鉴党内巡视制度的经验,在法院系统内建立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的一项内部监督制度。司法巡查的方式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列席相关会议、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与相关人员个别谈话、走访有关单位和基层法院、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巡查组副组长张新民介绍了本次司法巡查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法院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解。

会上,考察组向每位干警发放了测评表,对法院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束后,巡查组分三个小组分别与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司法局、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谈话,并查阅了党组会和审委会相关记录等。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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