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五旬村妇偷盗建筑工地

发布时间:2011-09-05 08: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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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阳讯(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黄小鹏 吴雪敏)南阳市新野县一村妇李某利用给建筑工地拉砖和晚间休息时间,采取“蚂蚁搬家”方式,多次偷窃工地蒸汽白砖、钢筋等建筑材料,累计盗窃建筑材料价值2687元。昨日,其被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李某是新野县前高庙乡人,51岁。自20107月至10月,李某趁夜晚看工地的人休息之机,多次到新野县前高庙乡龙潭街新开发区建房工地盗窃钢筋,并在白天为工地运砖时,盗窃工地蒸汽白砖,用于自家建房。经鉴定,被盗钢筋价值2421元,蒸汽白砖价值266元。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1年9月5日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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