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渠首河畔上的“移民法庭”

发布时间:2011-09-06 09:34:40


河南省淅川县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渠首所在地,一个75万余人口的大县两年内涉及动迁移民16.4万人,任务之重可见一斑。对于一个只有106名干警的淅川县人民法院来说,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面对案多人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如何为移民的和谐迁安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首批7万余人的平安、有序、和谐搬迁,淅川县法院功不可没。特别是他们以11移民法庭为主线,以一切为了移民、为了移民的一切为中心,以为移民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重点,实现了不让移民带着矛盾纠纷离开淅川的目标,为移民的和谐迁安做出了突出贡献!淅川县委书记、县移民指挥部政委袁耀生对法院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分忧解难,为服务移民迁安工作所做出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移民法庭的由来

2009526日,远在新疆打工的周春英在得知老家将于次年搬迁的消息后,带着两个孩子匆忙赶回淅川县滔河乡申明铺村。丈夫1996年因车祸去世后,她独自一人领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在外打工已经有18个年头了,满怀憧憬回老家想和乡亲们一起迁住移民新村。

谁料,回来后,才发现家里的一间房已登记在兄长名下,因为没有实物(房产),不能享受移民有关扶持政策。找兄嫂协商无果,妯娌反目成仇,无奈之下,她一纸诉状将兄嫂起诉到该辖区的盛湾镇法庭。

庭长王磊经过近三天细致、耐心地做双方工作,兄嫂终于同意让出一间房,作为周春英母子的房产。房屋过户手续办好后,却错过了长江水利委员会工作队的最后一次核查登记时间,随后,王磊又协助有关人员帮她们母子多次奔波协调,最终使他们被纳为移民。

此案引起了院长丁建民的深深思索:一个普通的房产纠纷,用了三天时间,在平时,应该说效果不错,可随着大规模移民搬迁启动,在如此集中的时间内,现有的人员力量和工作方法根本无法满足移民的司法需求。

为此,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决定在现有的10个移民乡镇法庭设立移民巡回审判法庭的基础上,另抽调3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在县法院设立一个移民法庭为涉移民案件开辟专门通道。与此同时,抽调30名干警组建服务移民工作队

为确保科学高效运作,他们还制定出台了文件,将移民法庭的工作职责、范围、程序、机制等予以规范。

上门调解效率高 

移民法庭始终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变坐堂办案上门调解,努力做到多调少判,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时机,为移民迁安的顺利高效进行奠定了基础。

20091128日上午,盛湾镇政府组织宋湾村23名移民代表集体乘车前往安置地宝丰县杨庄镇柳沟营村实地考察,就在代表们准备乘车时,村民李国成与李虎成发生矛盾纠纷。对此,李虎成始终耿耿于怀。两天后,饮过酒的他来到李国成家,将正在院中干活的李国成打倒在地,造成李国成面部、腰部受伤。经县公安局鉴定,李国成的损伤系轻伤。随后,李虎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当地村组和党委、政府已多次协商无果,该村的移民工作也无法进行搬迁前的最后对接。

在该村移民搬迁前,一定争取案结事了。县法院党组立即成立了李国成受伤案专案小组负责限期办理此案。按照简易程序,兵分三路同时办案,一路住进宋湾村负责做李国成和其老伴王玉荣的工作,一路到看守所负责做李虎成工作,第三路到宋湾村做李虎成家人的工作。为突破重点——王玉荣,他们还想方设法与她远嫁新疆的女儿取得联系,让其赶回淅川说服妈妈。经过5天的努力,终于达成协议,李国成在李虎成赔礼道歉的基础上,将3万元的赔偿要求降低到15000元。

 “调判结合巧断案

面对大批量、高强度的移民搬迁工作,移民法庭把解决移民的纠纷诉求作为重点,通过大力开展法庭开到村组,法官走进移民家活动,以送法下乡、立案审查、巡回审理等一站式服务,对涉移民纠纷案件即立、即审、即执。

 “法官同志,有了这份确认书,咱就放心了,明天就搬迁!”613日,淅川县力强水泥有限公司职工黄强拿着由移民法庭出具的法律文书激动地说。

渠首大坝及附属工程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龙头。开工在即,因一起房屋产权问题,黄强及其同事彭中玉不同意搬出,工程开工因征用地受到影响。问题的症结在于该地原属于淅川县力强水泥有限公司厂区用地,黄强、彭中玉是该厂的职工,两人因实物登记时登记在公司名下,担心领取不到房屋拆迁补偿款而拒绝腾出占地。

 “移民法庭受理的当天,正值端午节假期,不能因为放假影响国家工程建设!赵修远和陈璞立两位法官冒着大雨赶往渠首,经过征求意见后,考虑工期紧张,而补偿款一时难以到位,必须先打消黄强、彭中玉心中的疑虑。他们决定现场勘验,绘制平面图,以法律形式对房屋进行确认,等补偿款到位后再做进一步处理。双方都对这个方法表示认可,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开工。

据了解,自移民工作开展以来,已先后接访793人次,解决各类矛盾纠纷437件,就地指导调解567次,协助乡镇处理重大疑难和群众纠纷30余件,巡回审理案件334件,为移民的和谐迁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1年8月30日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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