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这学期像变了个人似的,学习非常主动,有很强的求知欲望,老师们对他也都很放心和满意。”9月8日,在对小李的学习情况进行了解时,班主任刘老师这样对我说。
小李是我不久前刚刚审结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其中一名被告人,案发前,他是一名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今年暑假的一天,小李和同学正在网吧上网,同学的朋友因琐事和人发生争执,电话要求同学前去帮忙“教训”人,小李出于帮忙和义气心理,也一同前往。几个人用砖头把被害人头部砸成重伤。一审法院判决小李有期徒刑三年,其他几名被告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判决作出后,小李等人提出上诉。当我们到看守所提审小李时,小李稚嫩的脸庞挂满了泪痕,抽泣着向合议庭表示悔罪,但担心判刑后无法继续上学,说自己很想上学。看着小李那双渴望新生、期盼自由的眼神,我的心被深深刺痛。
为了了解小李平时的表现,我多次冒着酷暑对小李的邻居和所在学校进行走访,了解到小李其实是个乖孩子,成绩也属中上等,此次犯罪完全是出于弟兄义气,具有很大的偶发性,符合判缓刑的情形。有1%的希望,就要付出100%的努力。经请示领导后,合议庭特别邀请当地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的同志们进行座谈沟通,对小李进行进一步的帮教、心理疏导,小李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很是忏悔,数次声泪俱下。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接着,我又到小李所在的学校“求情”,学校了解到小李的情况后,也同意接收他继续上学。后来,经合议庭合议,小李二审被改判了缓刑。
在窗外望着正在专心致志听课的小李,我相信,有了这次经历教训,小李一定会更加珍惜机会,努力学习,回报社会给他的关爱。
少年审判庭审理的都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他们年轻而又早熟,懵懂而又盲动,单纯而又幼稚。每每望着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们那一张张稚嫩的脸,我内心充满矛盾,少审法官不仅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更重要的是要走进犯罪青少年的内心世界,用真情和爱心洗涤他们沾染尘埃的心灵,爱的引领与审判本身相比要更加漫长。在回来的路上,我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