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情系群众心自平

——记西峡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林增

发布时间:2011-09-14 08:22:45


本报记者党华 通讯员王彬 王玉信

张林增,现任西峡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1986年到法院工作后,先后在基层法庭、执行局、法警队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一番不平凡的业绩。特别是2010年就任民二庭副庭长以来,连续4年结案数年均在80件以上,服刑息诉率达98%以上。

甘为企业保驾护航

张林增常说,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贡献,是法官的天职,自己苦点累点不算啥。从事民商事审判十多年来,每审理一起涉企案,张林增都坚持从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角度出发,依法慎重处理。

2010年山西某钢铁公司受金融危机影响,拖欠河南西保冶材集团部分债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张林增三下山西了解案件情况,苦口婆心,晓以利害,给双方反复做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山西公司分3次履行了债务,为西保公司挽回了损失。

近年来,由于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纠纷相对较多,他多次主动深入企业,不畏酷暑,不顾严寒,每年都要行程数千公里为企业追回货款上千万元。

公正无私情为民系

被告和张法官是老战友,我已经做好了败诉再上诉的准备了,但是张法官却在开庭前动员对方主动还了款,有这样的好法官,老百姓自然会对法院服气!张林增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张某这样评价张林增。  今年3月份张林增办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被告是张林增的老战友,欠原告货款5万余元,虽经原告刘某多次催要,而被告赵某就是以没钱为由不予偿还,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就要附加3倍的利息,张林增一看合同就知道老战友不占理。开庭前战友多次想请张林增吃饭,都被拒绝,而张林增却把他叫到家中喝酒,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说服老战友在开庭前主动把欠款送到法庭,刘某当庭撤诉。

作为法官,要主动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掏心窝子说话,这样才能赢得信任,案子才会迎刃而解。张林增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几年来,张林增经常为了案件,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主动调查事实,了解案情,为群众排忧解难。

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为了我们的案件他腿没少跑,事没少干,想表达点谢意,却被他婉言拒绝了,张法官真是位清正廉洁的好法官呀!一位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张林增来赞不绝口。

2009年10月22日,张某与某保险公司办理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按合同约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应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保险金。2010年1月5日,张某突发疾病死亡,张某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到拒绝,无奈只好向法院起诉。诉讼中,保险公司辩称,按照合同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张某在投保180日内死亡,不应赔偿。张林增发现这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便主张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合议庭合议后,判决保险公司给付张某家人保险金6万元。张某家人拿到保险金后,为表感谢,托熟人给张林增送来2000元红包,却遭到张林增的婉言谢绝。

事后张林增给张家人打电话说:你们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就会支持你们,你们要感谢就感谢公正无私的法律吧。

张林增妻子下岗,母亲偏瘫在床,女儿正在大学读书,自己又身患多种疾病,全家仅靠他一人工资维持,但张林增从没有因为生活困顿,向当事人伸过一次手。咱不能给法官丢脸,不能让天平倾斜,有些群众当事人比咱更困难,咱做人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张林增总是这样说。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9月14日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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