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责 任

卧龙区法院靳岗法庭法官 卢成玺

发布时间:2011-09-16 08:24:46


   昨天,我在整理装订赵某与史某离婚纠纷案的卷宗时,不由得又想起了原、被告三岁女儿在父母离婚时那无助的眼神,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此案因史女士长期外出打工,不尽妻子、母亲义务,致使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史某的丈夫诉至法院。案件分配由我办理后,经多方查找,才与史女士取得联系。

记得初次通知史某和她丈夫到我办公室时,双方见面就唇枪舌剑,横眉冷对,大有不离婚不罢休的态势。但从他们的争吵中,我发现两人无大的原则性矛盾,仅仅是因为史某长期外出打工不顾家,导致丈夫不满引起的离婚诉讼。找准了双方矛盾的症结,我决定从两人的孩子身上找调解的切入点,试图挽回他们的婚姻。第一次调解时,史某的丈夫带着三岁的女儿到庭,史某看到女儿后试图接近她,但女儿却怯生生躲在父亲的身后,这时的史某已没有了以前的愤慨及尖刻的言语。我分明看到她的眼泪在眼中打转。通过几次调解,史某丈夫一改以往大吼小叫坚持离婚的强硬态度,我便几次暗示他多给妻子和女儿相见的机会,希望用亲情感化史某,挽救这个家庭。

一个月后,史某和丈夫来到我办公室,这次他们是来递交撤诉申请的。羞怯怯的史某站在我身边说:如果不是你们,女儿可能就不认我了,我的家也可能就散了。看着他俩离去的背影,我感到由衷地高兴,希望他们一家能幸福地生活,让孩子快乐地成长。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1年9月16日第W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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