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法官帮俺拿到了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1-09-22 08:45:19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

本报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 张中梅 常新

日前,邓州市十林镇农民赵柳领到赔偿款16.2万元后激动地跷起大拇指说:“谢谢你们帮俺拿到16万,法官真中!”

原来,杨刚的儿子在云南昭通务工期间意外触电身亡,杨刚从用人单位领到死亡赔偿金36.5万余元。这笔款本应在杨刚及其儿媳赵柳、孙子杨兵等亲属间合理分配,杨刚却一直占为己有。为此,赵柳将杨刚告到邓州市人民法院,要求杨刚返还自己和杨兵应得的赔偿款。

1月26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仍找不到杨刚。为尽快执结该案,该院副院长祁卫星、执行局长何则良要求执行法官,一定要找到杨刚,维护申请人权益。

经过多次走访,法官从杨刚以前的工友处查到杨刚曾使用的一个电话号码。经查询,该号码是贵州省从江县的一个公用电话。因杨刚除了懂建筑活外别无专长,而且以前在贵州省从事该行业,法官判断其很可能就在从江县务工。

从这个线索入手,考虑到杨刚不可能将巨额赔偿款随身携带,很可能存入当地银行,执行局法官常新、陈磊当机立断,于4月18日奔赴从江县,拉网式查询当地所有银行,终于查询到以杨刚妻子杜萍名义的存款21万元。执行法官当即将存款冻结,把握了主动权。不久,杨刚不得已现身,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坦言因担心儿媳改嫁会带走赔偿款,才出此下策。杨刚当即愿意返还16.2万元赔偿款,执行法官遂依法扣划该款。对杨刚无视法律、规避执行的行为,邓州市法院除批评教育外,还依法做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因涉及隐私,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9月22日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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