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七旬夫妇起诉四子女—— 只求儿女“常回家看看”

发布时间:2011-09-28 11:36:47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新闻网

□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926日,新野县法院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李某夫妇与被告4个子女精神赡养纠纷一案,经过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在当地村组干部的见证下,达成了谅解,一家人和睦如初,原告当庭撤回了起诉。

原告李某夫妇均年过七旬,有两儿两女。长子一家常年在外打工,每年给老人寄钱,两个女儿都已出嫁,次子虽在家但没和老人一起住。子女们虽然能满足老人的物质生活,但对老人照料比较少。于是老人作为原告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在家的子女勤回家探望,外出不在家的子女每月至少打一次电话问候原告。如果原告住院,子女们都要到医院照顾。

法庭接到诉状后,在村组干部在场的情况下,将两位老人和他们的4个子女约到村部进行调解。两位老人说他们都70多岁了,只要儿女能经常回家看望他们,说说话,就满足了。4个子女也认识到他们对老人缺少精神关爱,当场表态,以后会经常打电话给父母,多对父母嘘寒问暖,常回家看望父母。李某夫妇看到子女的态度,很高兴,表示愿意撤回起诉。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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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1年9月28日第W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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