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言和纷争平

  发布时间:2011-09-30 16:18:55


原告杜某与被告某公司,因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发生纠纷,原告诉至南阳中院,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并要求被告按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及支付违约金。被告认为土地属限制流通物,土地转让协议无效,坚决不同意把土地过户给原告。双方情绪对立,争议很大。

我接受此案件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认真看过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充分做好了开庭前的准备,使庭审的整个过程成为讲事实、讲法律、明是非、晓利害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受到了深刻的法律教育、道德教育,及和谐社会重要性的教育。同时针对双方当事人均坚决主张土地使用权的请求,我运用多种方法,巧借中间多方积极因素,苦口婆心,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原告终于被我的热心、细心、耐心和不厌其烦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同意放弃土地使用权,而由被告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适当赔偿损失。经过反复对被告做工作,最终双方的赔偿数额也达成了一致意见。我在双方意见一致后,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工作,让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谁知签订协议时,因为1800万元履行款的履行期限问题,双方又产生分歧,我又耐着性子,做双方工作,终于在双方互让互谅的前提下,调解让1800万元分二期履行。矛盾化解,纠纷止争,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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