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方城县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人大关注督办案件的办理工作,至目前,该院的办理人大督办案件率达100%,受到县人大的一致好评。
完善督办督查制度。督查工作由一名副院长负责,并确定专人对人大转交案件进行登记、催办,保证人大关注督办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规范督办案件流程制度。针对人大的批示、来信、来函由办公室登记后,及时向院长汇报,由院长批转至主管院领导进行落实,经审查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县人大做出回复;建立案件专题汇报制度。对人大代表关注的缠诉、上访案件,在抓好落实的同时,主动到人大常委会或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进行专题汇报,使人大代表全面掌握案件进展情况,了解适用的法律,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落实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与案件承办人员共同参与案件,使人大代表真实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并向每位人大代表发放监督表和评议表,征求他们对审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坚持定期走访制度。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对人大代表关注督办的案件处理完毕后,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回访和征求意见,并组织研究、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