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科学发展 推出便民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2009-04-27 10:17:10


新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满意为目标的司法理念,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最高追求,推出了十项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诉讼。

一是首问负责制。即接待群众询问时,第一个被询问的法院工作人员,要负责引导和释法,区别情况认真对待,不得推诿。

二是实行诉讼导诉制。即在立案庭和各法庭分别设立导诉室,指定专人具体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引导当事人顺利诉讼。

三是上门受诉制。各法庭对老、弱、病、残及偏远村庄的群众诉讼,由审判人员上门预约立案。

四是司法救助制。对因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受损害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对老、弱、病、残、下岗职工的当事人;三养案件,在立案时依法采取诉讼费的缓、减、免措施。

五是设立休息室。在立案大厅和各人民法庭设立当事人专用的休息室,并配备了桌、椅、茶水、笔、墨、纸张等,给群众以人文关怀。

六是繁简分流,巡回办案制。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简化立案和诉讼程序,由承办人到当事人所在地公开审理,即调、即判、案结事了,减轻群众的诉累。

七是审理农民工案件四优先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八是院长接访制。实行院长及党组成员预约接访、排期接访、带案下访制度,使来访人人人受到法院接待,反映的问题件件得到依法回复和落实处理。

九是实行判后答疑制。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提出异议、疑问的,由原审判庭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就裁判有关的程序、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裁判结果及理由向当事人解释说明。

十是裁判文书公开查询制。对当事人需要查询、摘抄、复制庭审笔录、裁判文书、原有证据的可凭身份证经审批后直接到院档案室免费查询。

责任编辑:陈曦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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