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民三庭调执一起股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1-10-11 16:33:45


1011日,河南省南阳市蓝盾智能安防公司给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打来感谢电话,感谢法院成功化解了该公司的一起股权纠纷案件,称赞法官是一心为民的好法官,法院是为民解忧的好法院。

原来,南阳市蓝盾智能安防公司成立于200946日,公司成立后,闫某于200965日向该公司交纳了5万元现金,公司向其出具5万元股金收条。在经营中,该公司在工商机关变更了经营期限及经营场地,但未对股东事项进行变更,闫某交纳股金后实际参与过该公司经营、管理。后来,闫某将公司起诉到法院,认为双方为欠款关系,要求公司退还5万元现金及相关利息,而南阳市蓝盾智能安防公司则认为闫某为公司隐名股东,且经营中存在过错,造成公司损失,不同意其请求。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利益诉求日趋冲突激烈。为便于案件审理,市中院民三庭果断采取庭审网络直播的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使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辩主张。庭审后合议庭认真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在找准案件症结后,积极帮助他们分析了彼此的立场和难处,此举有效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庭下采取分头调解,逐个击破的方法,作好了蓝盾公司多名股东的思想工作,细心做好辨法析理事宜,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庭审后,审判长牛晓春、承办法官褚松龄冒雨到南阳市蓝盾智能安防公司所在地,现场监督双方财物交接,该案当场调执完毕。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取得了良好的统一。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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