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本欲一试身手,盗窃摩托车,谁知反被发现的车主穷追不舍而摔倒在地束手就擒。10月10,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对周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周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6月11日下午,被告人周某窜至西峡县城老玻璃厂附近唐某家楼梯口处,趁无人之际,将唐某停放的本田摩托车盗走。后被唐某发现追撵,周某在逃跑途中,被唐某抓获,送往公安机关。经西峡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摩托车价值2600元。案发后,摩托车退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