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转方式、正风气、提效能”活动开展,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整顿会风会纪作为改进院风院纪的一项重要抓手, 教育干警从小事做起,从小处抓起,严格作风纪律转变。
要求全体干警严格按照要求参会,不得无故替会、缺会。凡是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不得让副职替会,要求副职参加的,不得让一般同志替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会的人员,必须向召集会议的领导请假后方可替会。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不得无故缺席会议。要按时参会,不得迟到或早退。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因特殊情况在会议中途离开的,必须经召集会议的领导同意。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整到震动、静音状态,禁止在会场接听或拨打电话。在会场内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四是加大会风整治力度。每次召开会议前,院政治处负责组织参加会议的部门进行签到,并将签到情况存档,计入全年绩效考评。凡是出现缺会、替会、迟到、早退以及其他违反会议纪律行为的,前两次将对当事人及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当事人及部门向院党组写出书面检讨,3次以上的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