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制售冰毒 三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13 09:33:17


 本报讯 (记者 张萌萌 通讯员 王玉信 马志全)急于发财,大学生王大田竟然利用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伙同他人贩卖并制造毒品,近日,西峡县法院依法对几名毒贩量刑,并处罚金。

2010年7月,本科毕业的大学生王大田从外地购买制造冰毒的原材料,在出租房内用电炉加热、蒸馏方法制造冰毒。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过讯问,王大田交代,其私造、贩卖冰毒共得赃款1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大田贩卖并制造毒品不满10克,其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杨为民、王义学贩卖毒品不满10克,构成贩卖毒品罪。本案系共同犯罪,王大田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杨为民、王义学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三人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代犯罪经过,并缴纳了罚金,西峡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大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杨为民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王义学管制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ld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10月13日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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