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振民、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南阳中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宋黎晓宣读了省法院、市中院关于表彰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会议由常务副院长卢光明主持。各县市区法院院长、主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行政庭庭长、立案庭庭长以及中院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宛城、桐柏、卧龙等法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振民在讲话中首先对南阳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所取的成绩进行了肯定。指出行政审判不同于其他审判,它与法治进程联系最为紧密,是法治建设的“晴雨表”,行政审判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切实重视、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强调当前困扰行政审判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有案不收和官官相护问题,我们只有解决好这两个问题,积极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才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为确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庞景玉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行政审判承担着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求全市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依法充分保护行政诉权,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反映诉求;切实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主动争取支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副院长宋黎晓在讲话中就2006年以来我市行政审判工作所的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并就今后的工作作出了切实可行的打算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