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宋 犇 杨 霞 范东哲)2011年3月21日,本报以《枪口下 检察官与劫匪的生死较量》报道了新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康旭和在南阳紫灵山景区勇斗持枪歹徒的事迹。昨天,记者由市中院获悉,该院以盗窃、交通肇事、抢劫、非法持有枪支4项罪名,分别判处涉案的夏唣、马保保、杜宗华3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团伙的其余3人分别被判处1年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1年3月5日下午5时许,马保保、夏唣、杜宗华驾驶一辆面包车窜至南阳市紫灵山森林公园停车场处,持枪和匕首,蒙面对在此游玩的陈某等3人实施抢劫。他们将被害人挟持到陈某的银色马自达轿车内进行恐吓、捆绑、殴打,共抢走现金4000余元。在抢劫过程中,被来景区游玩的康旭和发现,康旭和立即到公园办公室求助。景区办公人员雷某等四人在康旭和的带领下,驾驶越野车前往救援。康旭和等人不顾个人安危将陈某3人解救。在解救过程中,马保保开枪后,将雷某价值近30万元的越野车抢走,并用枪把将救援人员罗某头部打成重伤,杜宗华将作案用的面包车焚烧。3人在逃离现场时将景区拦截人员撞伤,当晚,3人将车内的22万现金抢走后,将该车焚烧。
在与歹徒搏斗中,康旭和抠出枪内子弹、扯下歹徒的毛发、将正在燃烧的面包车车牌摘下,保存了证据,公安部门利用这些证据抓获罪犯6人,并破获积案25起。经查,该团伙自2009年以来流窜在广东、广西及南阳境内多次盗窃、抢劫,并持枪抢劫,数额巨大,在抢劫犯罪中致1人重伤、1人轻伤、3人轻微伤,在抢劫后开车逃跑时又致一行人死亡。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