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委政法委作出向内乡县法院学习决定

  发布时间:2009-04-28 16:35:07


日前,南阳市委政法委作出《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内乡县法院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全市政法各部门迅速开展向内乡县法院学习的活动。

决定指出,近年来,内乡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抓班子,带队伍;抓审判,促公正;抓作风,比贡献;抓制度,严管理;抓廉政,树形象,整体工作名列全市法院系统前茅,为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曾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两次、集体二等功六次,三次荣获全省优秀法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

决定要求向内乡县法院学习,要学习内乡县法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排民忧解民难的为民情怀;学习他们狠抓案件质量,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的先进理念;学习他们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廉政勤政,推进自身建设机制的良好作风。

决定号召全市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向内乡县法院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向内乡县法院学习的活动与目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积极投身于“平安南阳”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的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赵晖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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