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从踏上法院的工作岗位到现在,十六个春秋已经悄然滑过。回首过往,我已经从一名青涩的书记员逐渐成长为一名庭长,考虑问题也从最初单纯的法律层面逐渐上升为情、法、理的综合层面,明白了基层百姓之间的纠纷不能简单处理,草率结案,而要走进当事人的内心,用情,用法,用理来做工作,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使其消除隔阂,维持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杜绝结案后可能发生的“后遗症”。
2010年,丹江口库区移民马某和离家出走多年的妻子离婚。2011年初,前妻归来,马某来到法庭,要求处理和前妻的共同房屋,受理此案后,我立即派干警前往移民安置点调查相关情况,了解到马某和前妻的共同房屋系移民安置房,为整体的四间。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均不肯让步,马某坚决要房屋,而前妻也不肯放弃,于是只能判决双方各分得两间。从判决下达的那刻起,我就觉得不踏实,隐隐感觉到这种“离婚不离家”的现象很有可能成为“后遗症”。
果不其然,两个月后马某再次来到法庭,称现任妻子和前妻在同一座房子内关系剑拔弩张,常此以往,冲突在所难免。考虑到马某和前妻的移民身份,我感觉到如果不彻底消除这种对峙局面,等到矛盾激化,必然破坏库区移民的安定生活,对移民的感情造成伤害。于是我立即联系辖区人调会同志和移民安置点村组干部,一起马不停蹄地赶到当事人的家中,对马某前妻苦口婆心地进行开导和说服教育。经过几天的努力,马某前妻最终答应放弃房屋,但要求补偿三万元。做通了一方的工作,我长舒了一口气,感觉这个案子即将圆满办结。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等我找到马某说明情况后,他居然不同意支付补偿款,称其一个月打工才几百块,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经过前后几次的调查走访后,我了解到马某从库区移民过来后,政府每年给他安置补助款800元,共补助20年。于是我建议他用这笔钱来冲抵给前妻的补偿款,另外让现任妻子再想办法筹措14000元,但经过几次劝说,马某死活不同意。由于离婚,双方已经产生了极大的隔阂心理。于是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又是两个月过去了,有一天,我突然接到移民村联系点打来的电话,称马某和前妻发生打斗,马某已经被派出所治安拘留。此时,我更感觉到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于是在马某被释放的第一天就火速赶往移民村,与人调会主任、派出所所长、村组干部一起和马某及其前妻、现任妻子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沟通和谈话,经过近四个小时的开导和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前妻腾出房屋;马某把政府补助和现任妻子筹措的14000元支付给前妻,用于补偿。随后,趁热打铁,制作了确认决定书,这也是我县法院首例涉及移民安置的确认案件。
当马某把存折和钱交给前妻,前妻腾出房屋时,双方都略带歉意地笑笑,然后满意而归。
历经数月,案件终于圆满办结,但我的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在法院,尤其是基层法庭,我们身在一线,接触的很多都是法律观念不强但感情又极易受到伤害的群众,所以每办一件案子,总得前思后想,尽量使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心理,打开心结,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出现各种“后遗症”,从而促进社会的安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