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公心化解千千结

记卧龙区法院行政一庭庭长高广山

发布时间:2011-10-24 09:43:42


 本报记者  

   卢国伟 常照军

行政审判,也就是俗话说的民告官,这类案件复杂、敏感,处理稍有不慎,极易激化官民矛盾。多年来,卧龙区法院行政一庭庭长高广山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出发,用公平、公正之心妥善处理每一起行政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所在的行政一庭也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

受案数量逐年上升

行政诉讼法在我国虽然实施了21年,但是在行政相对人中仍然存在着不敢告、不愿告、不会告的现象。为此,高广山及时化解官民矛盾,积极稳妥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该庭受案数量逐年上升。2009年该庭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2件,2010年受理132件,连续两年受理案件数量居全市之首,在全省也位居前列。截至今年6月30日,该庭已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9件,有望再创新高。

带头办理大案难案

作为一庭之长,高广山总是带头审理大案、难案。两年来,他先后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63件,成功化解行政纠纷210件,无一错案。

李某之子李东为救溺水工友身亡,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之举,但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却被认定为非工伤。李某不服,向卧龙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部门的认定行为。高广山亲自审理此案,依法判决撤销被告的认定行为,责令被告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李某及家人十分感激,法院的判决让见义勇为者家属不再流泪。

对涉及民生的案件,高广山特别注意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同时,天平向弱势群体倾斜。宋某因卸货将三轮车停放在门店前,虽然时间很短,却被城管罚款200元。此案中行政处罚明显违法,受案后,高广山依法指出行政处罚的违法性,使行政机关认识到执法目的存在问题,令其主动退还宋某的罚款及诉讼费。

强化协调化解矛盾

为提高办案效率,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高广山根据上级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协调的精神,大胆探索行政协调的路子。协调中,他首先熟悉案情,找准化解纠纷的切入点,以真诚的态度,饱满的热情释法明理,用真情打动当事人。通过到案发地巡回协调、梯次协调等多种方式,成功化解了一大批行政纠纷,使行政案件的调撤率达到80%。

桐柏县原告某物业公司与被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第三人王某工伤认定纠纷案中,第三人王某的丈夫系物业公司的清洁工,在清扫道路时遭遇车祸身亡,在行政复议程序中被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认定为工伤。物业公司不服复议决定,将复议机关诉至卧龙区法院。经审理发现复议机关程序明显违法,且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复议决定。审理中,高广山得知王某已在桐柏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他积极与桐柏法院联系,反复协调。最终,由物业公司赔偿王某2万元,两个案件均撤诉,彻底解决了这起纠纷。

 

责任编辑:ld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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