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一起历时两年的调解案

发布时间:2011-10-25 08:55:30


谢谢你,龚庭长!前几天,南阳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唐某在领取调解书时,握着我的手说了这样一番话。

20088月,当时南阳油田五一社区与这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定向开发合同,但房屋建成后,房产公司却因建筑成本提高等理由,没有履行合同。200911月,五一社区将房产公司告到法院。

我接手案件后,通过仔细阅卷,认真查看证据,亲自到现场调查勘验,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发现被告不履行合同有多方面原因。于是我主动约见双方当事人,耐心地向他们提出了案件调解的思路,并提议将购房户的诉求也纳入案件调解过程中。其间,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我多次到现场勘验,对争议房产面积进行了测量,并监督双方对账目进行清理,认真倾听各自的诉求。然后,我又建议每方指定一名对案情比较熟悉的代理人作为调解代表,并召集购房户先后召开了十几次调解会,在平衡各方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提出一揽子的调解方案。由于这一方案兼顾了各方的利益,各方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都很满意。

 

责任编辑:ld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第W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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