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矛盾尖锐、对立情绪大、缠诉上访等疑难复杂案件,宛城区法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困境中找出路,在矛盾中求稳定,在对抗中寻平衡,在纷争中止争端,有效地化解了一批疑难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克服畏难情绪。针对一些案情虽然简单,但因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双方积怨较深、一方或双方采取非理性的过激行为来表达诉求的案件,做到忧心而不灰心,积极而不消极,集中精力,锲而不舍,坚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根据当事人的性格特点、行为特征、目的追求来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由点到面,逐一攻破。
二是诚心诚意,以礼相待,创造和谐的氛围。在接待当事人时,坚持做到热情对待,耐心倾听,换位思考,体现出不偏不倚、居中裁判的工作态度,争取以文明感染当事人,以公正引导当事人,构筑好法官与当事人的对接渠道;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坚持把当事人当亲人,想当事人之所想,忧当事人之所忧,努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各种困难,推动矛盾的根本化解。
三是多管齐下,巧借外力,推动矛盾化解。对于靠一般性的说理、讲法、疏导工作难于奏效的疑难案件,适时借用外力,邀请当事人亲朋好友、村干部、教师、宗教人士、民调组织等参与说服工作,削弱其偏执的、过分的期望,促使其以平常的心态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矛盾的化解。
四是团结一致,相互补台,以集体智慧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对于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当事人经过长期奔走已心力交瘁,主审法官为化解矛盾也是绞尽脑汁精疲力竭的疑难案件,为了防止案件陷入死胡同,一方面及时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共识,理出思路;另一方面集思广益,全庭干警一起商讨解决对策,以集体的智慧推动矛盾的化解。
五是判后答疑,做好引导,削弱矛盾,摆脱困境。对于调解无望的案件,在及时判决的同时,坚持做好判后解释答疑工作,全面的向当事人讲明裁判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及对其主张不予采信的理由,打消其对法院和法官的猜疑,减轻其对抗情绪,进而引导其按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