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张永军 李满)随着“转方式,正风气,提效能”活动的深入开展,社旗县法院探索出了司法为民新举措——建立法院民情日志。该措施的实施不仅拉近了干警与群众距离,还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该县兴隆法庭和饶良法庭远离县城,辖区多山区,交通不便。饶良法庭与兴隆法庭在长期的审判实践的基础上,决定每周抽出一到两天,法官们主动到农村与农民面对面,倾听农民疾苦,把他们的困难记录在“民情日志”上,并且详细记录了困难村民家庭成员、收入、联系方式等情况。
今年以来,这两个法庭通过“民情日志”,记载村民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和意见300多个,并全部及时、有效处理,妥善处置率达96%。
此后,社旗县法院专门制定了《社旗法院民情日志工作制度》(简称《制度》)。该《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全年下基层走访不得少于15次,民情日志要详细记录走访村民姓名、时间、地点、反映内容等情况外,还必须注明办理结果。并要求能够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不能立即处理的限期办结,不能由法院办理的,疏理汇总成书面材料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