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老人

  发布时间:2011-10-27 11:02:29


这几天,唐河法院毕店中心法庭的几位法官心情都特别的舒畅,这源于经过不懈的努力,法庭接连成功调解两起赡养案件。

第一起赡养案件的老人身患直肠癌正在唐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已花费数万元,即将出院,但其一子三女仅有长女在医院照料并垫付部分医疗费,其余子女既不来医院亦不支付医疗费,老人考虑到出院后自己的处境十分伤心,特委托从北京回来的外孙将几位子女诉至法院。接到老人的诉状,考虑到尽量不让矛盾激化,经过讨论,法庭决定先打电话给老人的几个子女。在电话中,法庭将老人现在的状况告诉几名被告,从情、理、法等多角度加强教育,希望他们尽快到医院,商量一下如何安置老人,给老人一定的心理安慰。如果不能对老人有一个妥善的安排,法院将依法予以处理。经过几次电话沟通,第三天,老人的外孙再次来到法庭,称其舅舅和两位姑姑接到法庭的电话后相继赶到医院,向老人表达歉意,已对老人做出妥善安排,特来撤诉,并转达老人的感激之情。听到小伙子的叙述,大家非常欣慰,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第二起赡养案件的两位老人都已年逾八十,已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老人有二子三女,都已成家另过。这起赡养案件颇为复杂,调解难度也较大,法庭曾于95日前往老人及其子女所在地司法所进行调解,但因受家庭经济状况及二位老人主观因素等影响,几个子女在财产分割上存在一些争议,在长期的生活中,更曾为各种生活琐事产生隔阂和成见,甚至结怨。其所在村委及民调组织都曾进行过调解,但都无果而终,在王集司法所调解时,双方各执己见,甚至企图大打出手,最终被被法庭工作人员劝开。考虑到赡养纠纷毕竟是家庭内部矛盾,生硬下判决无益于家庭和睦,基于维护农村老人合法权益,促进当事人相互体谅理解的原则,1020日上午,法庭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做双方思想工作。因双方矛盾太深,导致调解一度中断,法庭特邀请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人员参加调解,发表意见,形成有力的舆论压力,使当事人自觉悔改,帮助老人尽快解决赡养问题。经过不懈努力,直到下午3点多钟,双方终于达成调解意见,为老人解决了后顾之忧。

经过调解这两起赡养纠纷案件,使我意识到,对赡养案件,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承办法官要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高度重视,优先审理,快速办理;

2、承办法官要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尽力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化解双方矛盾;

3、尽量调解结案,尽力挽回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亲情,维护固有的家庭关系,避免家庭关系的破裂,这样也可以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

4、发动当事人所在村委及被告的舅舅和姑姑及家庭中有威望的亲属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切实发挥群众的智慧,妥善解决赡养案件。

总之,赡养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作为承办法官要多动脑筋,把工作做细、做透,在农村营造敬老、爱老、尊老的良好道德风气,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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