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考第一天,一个“特殊”考场外,数名法警守护,考场内,因盗窃犯罪被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的学生陈江(未成年人,化名)正如期参加高考。如今,陈江已在一所高校安心就读。参与案件审理的公诉人、知情群众一直感叹陈江浪子回头。而这仅仅是该院少年法庭庭长郭晓菊诸多用爱倾心教育、用情感化浪子、用法哺育新人的一个缩影。
用爱浇灌花朵,彰显人性化审判
2008年农历腊月三十,公诉机关移送何某盗窃卷宗显示,何某年仅16岁,盗窃数额尽管万余元,但系初犯,让其在看守所内度过春节,必将给他心灵造成难以抹平的创伤,不利于帮教。在千家贴春联,万家迎新春之际,郭晓菊来到看守所,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满脸孩子气而又惊愕的娃娃脸。为缓和气氛,她边用手抚摸何某的头,边关切地问:“过年了,想爸爸、妈妈吗?”谁知何某哭着说:“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们都不管我了……”进一步交谈,郭晓菊了解到,正因为家庭的矛盾,使何某流浪社会,初时迫于生计去偷盗,后受他人教唆走上犯罪。为使何某感受到法律的关怀,郭晓菊报批后,对何某取保候审,并登门做何母的工作,最终使其继母打消“不愿接纳一个贼娃”的念头,使何某与家人过了一个欢乐的春节。
用情感化浪子,唤回泯灭良知
2009年2月,内乡县某高中学生郝某,因与同学发生口角,一气之下竟用匕首将同学刺成重伤,后被捕入狱。发起诉书时,他胆怯地问:“阿姨,学校还要我吗?”郭晓菊听后鼓励他:“虽然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不要悲观泄气,只要好好认罪服法,法院会为你的前途着想,并尽量为你的上学问题去做工作,希望你积极配合。”让他复学就读不是件容易事,郭晓菊到政府、教育部门奔走十多次,以致被误解与这位少年犯是亲戚。当同行的书记员告诉大家,郭晓菊与少年犯纯粹是法官和罪犯的关系时,相关单位被感动答应让郝某复学。当郭晓菊把他送进离别多日的教室时,郝某感激地拉住郭晓菊的手说:“阿姨,我一定好好学习,重新做人。”案件经审理宣判缓刑后,郭晓菊并没有中断对这个孩子的教育,每月回访一次。鼓励他努力学习。2009年8月,郝某终于以优异成绩被一所一本院校录取。
用法哺育新人,铸就天平辉煌
“审理少年犯罪案件难在如何让他们重新做人。”郭晓菊如是说。17岁的内乡县某高三学生陈某因抢劫被捕,他想“这辈子完了”,准备破罐子破摔,一门心思刑满释放后报复社会。郭晓菊开庭前先后十余次与他交心,由古及今讲做人应遵守的基本道德和法律规定,从人的本性讲到社会责任,心诚石开,最终使陈某打消了念头,认罪服法接受刑罚,此后又帮助他复学。为防止陈某“旧病”复发,郭晓菊在短短4个月中多次找陈某“聊天”。按陈的话说,“郭阿姨一直像影子一样监督着我、影响着我、帮助着我”。2010年高考,陈某以优异成绩被北京某高校本科录取。
据了解,三年来,郭晓菊所帮教的少年犯无一重新犯罪,47名重返校园的少年犯在校学习努力,回访中无不像“换了个人”,有12名成为当地致富带头人,有7名考上大学,14名刑附民案件当事人给她写来感谢信。郭晓菊连续五年被省、市法院授予“少年刑事审判先进工作者”;2008年获内乡县首届十佳公务员称号;2009年获内乡县十大巾帼模范,再次荣立二等功;2010年获省巾帼模范、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作为一名法官,我图的是群众对法院、对党的信任,图的是无愧胸前的天平!”——这就是郭晓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