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彬 刘亚磊)“案件如果有中止情节,就应在流程表上体现,这虽然是个小毛病,但会让人直观产生案件超期审理的怀疑,造成大麻烦,以后一定要注意了!”10月31日,市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处案件评查人员在约见卷宗出现瑕疵的一名办案法官时提醒道。
今年5月份,市中院审判管理处成立以来,切实把案件评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评定标准和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完善了内部监督和考核机制。他们将案件评查分为常规、重点和专项评查三种形式,其中,常规评查按月进行,每月对各业务庭报结的案件抽取20%以上进行评查。评查采用百分扣分制量化考量,按瑕疵程度详细列出近200项扣分情节,逐项予以核对,按得分结果将评查卷宗分别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之后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约谈瑕疵案件承办人,进行批评指正,并将评查结果纳入业务庭目标管理和法官绩效考评当中,从制度上约束办案法官自觉提高案件质量。
截至目前,市中院审管处共评查已审执结案件405件,其中优秀案件174件,合格案件223件,基本合格案件8件,未发现不合格案件,案件优秀合格率为98%,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