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齐某故意杀人一案,六岁被害人谢某的身影在脑海里萦绕,久久挥之不去。
2011年4月15日,乍暖还寒,天真烂漫的谢某某手持玩具来到邻居他称呼为齐奶奶的家玩耍,齐某某把谢某某误认为自己的儿子,对其进行打骂,在打骂的过程中发现打的是邻居家孩子谢某某。身患抑郁症的齐某某因害怕其家人发现后报复,顿生杀人灭口之念,遂用木棍、铁锤打击小孩的头部,齐某某唯恐谢某某不死,又用双手扼掐谢某某颈部、致使年仅6岁的小男孩当场死亡。意乱神迷的齐某某事后将尸体藏于床下木箱内,然后又欲将尸体转移至楼顶,转移过程中尸体掉至邻居家院内。当小孩父母发现谢某某时,孩子体温尚存,父母哭天抢地,悲痛欲绝,昔日天真烂漫的孩子,现在满身是血,一脸惨白…
在看守所,我见到了被告人齐某某,她中等身材,五官周正,说话声音很小,没有忏悔,没有歉意,最关心的问题是自已能否被当庭释放。为了及时地把握和预见刑事附带民部分的发展趋势,在开庭之前,我两次通知齐某某的丈夫周某某到法院,周某某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眼小嘴凸。他见我的第一句话是,谁杀人,谁抵命,我无钱赔偿。我从天理说到国法再说到人情,但周某某无动于衷。周某某反复说自己没有责任,无力赔偿,并强烈要求法院判处其妻齐某某死刑,立即执行。我的心在颤抖,在滴血,六岁的孩子啊,你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地去了你不该去的人家。自私、狭隘、冷酷、毫无责任心的丈夫,同样自私、狭隘、冷酷、毫无责任心且精神错乱、残忍的妻子酿成了令人扼腕的惨剧。
我幻想着周某某能改变态度。开庭时周某某作为齐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庭审过程周某某时而闭目不语,时而装聋作哑,对其妻投去求援的、无助的目光视而不见,对被害人父母的质问充耳不闻,且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名。
掩卷沉思,心情无以复加地沉重。
判处精神错乱的人死刑,立即执行,有何意义,把很可能无法执行的赔偿款写在纸上有何价值? 谁来安慰生者,谁来告慰亡灵?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建立被害人救助制度,严格落实精神病人监护制度。全社会是否应该考虑加强道德教育,提升全民道德水平,从而激活同情、善良,点燃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