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法警局再次荣获全国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08-12-15 15:51:15



   从2008年11月7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获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局再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该局曾于2005年10月在河南全省法院司法警察系统中第一个获此珠荣。

近年来,南阳中院司法警察局紧紧围绕保障审判这一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警察队伍规范管理的建制要求,以规范司法警察履行值庭、押解、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等职能作用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现代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

南阳中院司法警察局实行编队管理以来,曾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三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五次受到南阳市委政府表彰;七次被河南省高级法院授予“优秀法警支队”或“法警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10月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被省法院评为“法警工作标准化单位”、“法警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3月被共青团河南省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

责任编辑: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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