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管理铸严谨司法

——市中级法院强化审判管理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11-11-15 09:32:41


今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审判管理年”为载体,建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机构的组织、指导、监督、评价作用,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评估,确保了审判执行活动的依法、有序、严谨进行。

流程管理——

信息化助推规范化

“现在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儿就是打开电脑,看看自己所办案件是否出现红灯或黄灯警示,填写案件进展情况,可不敢马虎,案件超期是要遭通报的。”1110日,市中院民三庭法官郭金雨一边浏览者电脑一边告诉笔者。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增强审判能力,提高审判水平,促进审判工作的重要途径,多方筹措资金,建成了功能完善的法院内部局域网,并依托该局域网,根据审判流程管理对每一起案件,从立案、排期、庭审、结案、执行、司法统计、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案件立案后,立案庭会将案件相关信息按排序分给确定的承办人,承办人得到的首先是一张电子案件流程,然后无论是送达、开庭、延期、判决等流程都必须同步在流程中填写,系统还会自动对案件情况分绿、黄、红三个等级进行显示,显示红灯的就是超审限了,黄灯显示审限在一周内的案件,绿灯是正常审限内的案件。如果案件需要中止或延期,在院庭长审批的同时,还要向审管处审查进行系统录入。

“想偷懒那可不行,系统的日期都是自动生成的,如果错过录入,只能申请审管处进行补录或更正,这样自己必然会面临轻则通报批评,重则承担瑕疵责任的追究啦!”郭金雨一脸认真地说。自今年6份南阳中院实施案件流程化管理以来,该院的案件超审限率比去年同期下降10%;平均办案周期为62天,比法定周期缩短了将近二分之一,规范化的管理铸造出的是高质量的案件和高效率的办案速度。

质量管理——

严评查杜绝小瑕疵

“案件如果有中止情节,就应在流程表上体现,这虽然是个小毛病,但会让人直观产生案件超期审理的怀疑,造成大麻烦,以后一定要注意啦!”1031日,市中院审判管理处案件评查人员在约见卷宗出现瑕疵的一名办案法官时,这样提醒道。

近年来,市中院切实把案件评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点抓好“后手监督前手”制度的落实,研究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和《案件质量评定标准》两个规范,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管理体系,完善了内部监督和考核机制。认真开展对案件的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常规评查,分析讲评共性问题,通报批评个性问题,强化动态监督。其中,常规评查按月进行,每月对各业务庭报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评查采用百分扣分制量化考量,按瑕疵程度详细列出近200项扣分情节,评查时逐项予以核对,按得分结果将评查卷宗分别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约谈瑕疵案件承办人,进行批评指正,只有更正之后的合格卷宗才能进入下一程序,进行归档。

通过细致严密的评查督促和强有力的纠错处理,市中级法院前三季度的案件优秀合格率已超过98%,通过评查未发现错案和瑕疵案件,服判息诉率超过86%,发还改判率下降41%,案件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绩效管理——

细量化激发干动力

 “我们的工作优势在哪里,差距在哪里,通过中院每季度的这份报告都能一目了然看得到,找准了差距才能迎头赶上,这个绩效考评对我们基层院长做好日常管理很管用。”1019日,新野县法院院长龚超收到中院下发的第三季度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评估报告时这样说。

在细化绩效考评方面,市中级法院进一步完善司法质效评估、队伍及个人绩效评价、司法政务目标管理“三位一体”的司法绩效考核体系。年初与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年终排名靠后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要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作检讨;每季度对各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严格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讲评、年终总评排序,督促基层法院找准工作差距,查漏补缺;每月对中院各业务部门及办案法官的办案数、结案率、调撤率、发还率等指标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这些量化结果最终也都将作为单位、部门和个人奖惩,干警职务职级的晋升的重要依据。量化管理的结果让每个部门、每名干警都感到了压力,与奖惩的挂钩也激发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

截至10月份,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30920件,结案率87.39%,比去年同期上升6.3%;案件综合调撤率达82.7%,同比上升12%,科学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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