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召开党组会部署“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和“一村一法官”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18 10:58:12


日前,河南省南阳中院召开党组会,就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和“一村一法官(法官村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站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的高度,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迅速行动,认真组织,走进群众,服务群众,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庞景玉院长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

庞院长指出,“三农问题”是影响我国发展的根本问题,南阳作为农业大市,“三农问题”尤为突出,事关南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一是要全力排查,建立台账。全市两级法院要加大排查力度,做到台账清,无遗漏。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未列入台账的,要逐件进行责任倒查。二是要坚持“三优先”原则,为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要成立专门合议庭,并专人督办,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区分情况依法缓、减、免诉讼费,需要救助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农民工基本生活需求;要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为农民工挽回损失。三是要注重宣传,提升效果。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坚持巡回审判,坚持庭审直播,突出舆论引导,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的氛围,实现农民工维权的畅通便捷。

庞院长强调,“一村一法官”是新时期省法院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其核心价值是以民为本、能动司法,将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实现诉调无缝衔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这项工作是南阳法院联系社会、联系群众制度的措施之一,西峡法院对此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初显成效。南阳作为此项工作机制的首创地,责无旁贷,要坚定信心、不折不扣地贯彻张立勇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将“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落实好。

庞院长要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纳入“一把手”工程,各基层法院院长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亲自部署,亲自监督。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配合,纳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大格局中去,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对矛盾纠纷实行分流疏导、综合治理。要将法官所包村的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率、案件发生率纳入对法官的年终绩效考核,确保不走过场,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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