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委出台文件强化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

  发布时间:2011-11-21 09:13:18


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动员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委制定了《西峡县委政法委关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该《意见》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员选配、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立案预登记的程序、适用范围、人民调解组织的选择、人民调解组织的文书格式及达成调解协议后申请司法确认的时间、程序、审查部门等进行详细规定。要求人民法院指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担任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指导员,对人民调解员适用法律法规、调解技巧、文书制作进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对人民法院委托的纠纷,应立即组织调解,委托调解的期间一般为一个月。

《意见》对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科学设定调解成功率、调处结果回复率等考核指标,由县委政法委会同县法院和县司法局进行季度考核,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年终进行综合排序,将人民调解组织接受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的工作情况纳入各乡镇及各村支部书记年度考核和奖惩范围,对排名后三位的实行一票否决。《意见》强化了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第一道防线”作用,成为西峡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责任编辑:LL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