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记邓州市法院桑庄法庭

发布时间:2011-11-22 08:18:19


   通讯员 卢国伟 文鹏

邓州市法院桑庄法庭辖桑庄镇、小杨营乡、腰店乡三个乡镇,现有干警5人。多年来,桑庄法庭通过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设立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强化调解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的和谐与稳定。该庭先后被共青团南阳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庭长闻群英2010年被市中院评为调解能手。

父子和好传佳话

刘老汉有二子二女,在小儿子15岁时将其过继给刘老汉的大哥,大哥死后小儿子刘某又随刘老汉生活。四个子女成家后,刘老汉与老伴随大儿子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刘老汉不幸因股骨头坏死被截去下肢,丧失劳动能力。20097月,老伴又不幸被诊断患食道癌,先后花去各项费用14000元,大部分由大儿子垫付。小儿子在老汉及亲戚们的再三催促、说教下承担了1800元费用后,对母亲的疾病不管不问,对刘老汉的赡养费也拒不承担。刘老汉怒从心起,一纸诉状将小儿子刘某诉至法庭。

法官们不顾烈日当空,中午时分骑车随刘老汉一起赶往刘某住处,并向其下发了先予执行裁定等相关手续。刘某以过继给大伯、现在无钱为由拒绝赡养二老。法官们相继邀请村组干部来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仍然没有效果。无奈之下,法庭向院领导汇报,决定对刘某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然而,就在刘某被拘留期间,其母病情恶化,离开了人世。法官们将情况告知了刘某,又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刘某终于迷途知返,向刘老汉跪哭道歉,并让媳妇儿拿来4000元给父亲,父子二人握手言和,在当地传为佳话。

化解纷争不言累

刚刚大学毕业的李某驾驶一辆轿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撞死两人,撞伤一人,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死者王某父母闻听噩耗后悲愤交加,将李某和保险公司等告到桑庄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慰抚金等共计30万元。

桑庄法庭耐心细致地做被告李某父母的工作,劝其尽最大努力帮助被告履行赔偿义务,争取减轻处罚。同时,法官们又循循善诱做受害人王某家属的工作。经过前后七八次调解,法官们的诚心最终感化了当事人,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受到了各方一致好评。

据统计,三年来,桑庄法庭调解撤诉率达85%以上,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当地得到了化解,促进了一方和谐。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1年11月22日第W10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