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系列报道之七:近30年鉴定2000多案无一错误

——记桐柏县法院司法技术科科长胡明江

发布时间:2011-11-22 08:33:49


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王戬

在桐柏县法院,提起胡明江,许多人都会心生无限感慨。作为一个有着41年工龄、36年党龄的老同志,几十年如一日,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模范行动,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乐章。2008年,胡明江荣获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成为桐柏政法系统获得此项荣誉的第一人。面对诸多荣誉与褒奖,他没有丝毫放松,没有一点陶醉,只是感到任重道远。

胡明江生于19521215日,现任该院司法技术科科长、正科级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主检法医师。198212月,在部队曾有过七年军医经历的胡明江转业到桐柏县人民法院工作,组织上经过慎重考虑,将桐柏法院第一任法医的重担交给了他。面对新的环境和专业,适应并胜任是当务之急。当时刚恢复高考不久,全国尚无法医统编教材,在既无老师又无书籍的情况下,他主动与中国医科大学法医系联系,购买该校自编教材,利用一年时间自学了全部大学本科教材,第二年又到武汉法医毒化学习班进修一年,对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和法医检案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掌握,从此开始了桐柏法院法医检案工作。多年来,他参加各项培训班10余次,通过自身的勤学苦练、积极实践,从法律门外汉成为业务骨干,先后在刑庭、民庭、告申庭、技术科工作,历任法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主任、科长。不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他都能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他的工作业绩不仅让领导、同志们信服,更令人民群众满意。 

一心为民伸张正义,一心为民主持公道,一心为民奉献力量,这是胡明江真实的人生写照。为民,承载一种责任,见证一种追求,检验一种能力,体现一种境界。胡明江总是这样说:法医司法鉴定结论,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法官生杀予夺的依据,半点马虎不得,法医不但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更要有做人的起码良知,要以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鉴定结论。 

长期以来,他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尽职尽责做好司法鉴定业务工作。为提高办案效率,他讲究一个字,哪怕是占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也要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有的案件他甚至能在受理后的一两天内就作出鉴定结论。为提高案件质量,他突出一个字。他确定了五个是否一致的标准,严格甄别每一个细节。在法院司法技术科职能转变为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后,他及时向院领导提出建议,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使桐柏法院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司法鉴定的归口统一管理,使委托混乱的现象得到纠正,保证了司法鉴定的质量。 

胡明江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精湛的业务技能,确保了桐柏法院司法鉴定领域的公正与高效。经他鉴定的2000多起案件中,无一鉴定结论错误,他作出的鉴定,在全县政法战线和老百姓心目中享有很高的信誉,桐柏法院也连续多年被市法院评为鉴定质量过得硬单位。 

老骥伏枥,壮心不已!胡明江四十年如一日,在政治上光明磊落、在为人上诚实守信、在工作中开拓进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老法官、老党员爱岗敬业的真谛。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1年11月22日第15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