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法院先进典型事迹展示”系列报道之
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赵会平
在新野县法院庄严的审判庭上,经常有一个拄着双拐的身影在忙碌。他就是新野县法院民一庭庭长宋俊波。
2005年7月,正在开庭审理一起案件的宋俊波突然感觉双腿像针刺一样疼痛,后经确诊为“股骨头坏死”。但宋俊波只在医院住了15天,就架着双拐回到工作岗位上。几年来,他先后担任刑庭庭长和民一庭庭长,在搞好法庭管理的同时,还亲自办理各类案件170多件,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并被评为南阳市优秀法官。
所办案件 经得起考验
20多年来,宋俊波对于所接手的每一起案件,从不放过哪怕是很小的环节,致力于将案件办得扎实,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他所承办的案件无一起错案和超审限案件。
2005年,被告人王某开具虚假存折挪用储户资金8万余元,涉及储户数十户,部分群众生活陷入困境,情绪过激。宋俊波不顾病痛的折磨,挨家挨户深入群众中间,问冷暖,讲法律,认真做好群众的安抚和司法解释工作,随后又及时查封了被告人王某的房产。由于事实清楚,处置及时,担任审判长的宋俊波仅用20天的时间就将此案审结,并及时兑现了储户的存款,受到了群众好评。
开拓思路 创新工作方法
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宋俊波始终坚持“三优”原则,坚持“三像”帮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像父母对孩子、像老师待学生、像医生救病人一样,切实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庭前调查、庭中帮教、庭后回访融为一体,努力做好少年刑事被告人的教育转化工作,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了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
在民事工作中,他注重构建大调解格局,经常性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基层民调员参加庭审旁听,以审代训,提高人民陪审员、民调员的法律水平,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收到很好的效果。
严于律己 面对诱惑不动摇
宋俊波经常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法律的天平就扛在肩上,倾斜了老百姓们会骂的!”案子只要到了宋俊波手中,什么样的诱惑也动摇不了他对法律的忠诚。
在刑庭工作期间的一个傍晚,一个儿时的同学开着车在家门口堵住了宋俊波。同学一个朋友的亲戚,因为交通肇事案被起诉到法院,正在宋俊波手中审签。“俊波,你抬抬手,收下咱家乡的这点儿土特产。”同学的目的不言自明。“有什么事,到单位办公室里说。家里人来看我的,吃饭、喝茶我开门欢迎,拿东西的还是那一条:免进!我要是收下了,睡觉比你还不踏实。”宋俊波甩下这句话,就狠狠心把同学关在了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