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帮助亲戚打人 被判管制两年

发布时间:2011-11-24 08:33:52


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周勤 吴明晓)只因帮助妻弟建造房屋,不想因地基边界与邻居发生纠纷。在一旁帮忙的姐夫看不下去,在与邻居发生争执中,将邻居打成轻伤。日前,南召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吉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决管制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16日上午,南召县皇路店镇某村村民白某盖房子时,遭到同村村民宋某等人的阻拦,双方引起厮打,被告人吉某(系白某姐夫)将宋某打倒。经公安机关法医技术鉴定:宋某左耳鼓膜穿孔,系轻伤。2011年6月29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宅地基纠纷已妥善处理,另外吉某亲属赔偿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万元,宋某不再追究吉某等人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吉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吉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11月24日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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