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铁面女法官 无私园丁心

——记内乡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郭晓菊

发布时间:2011-11-30 08:21:02


   本报记者 党华

   杨红 程相鹏

2011年春节,内乡县法院少年法庭,两名曾被法院判刑,现分别在大学读大三和大二的学生,毕恭毕敬地向庭长郭晓菊行了三个礼,他们都要感谢心爱的法官妈妈。郭晓菊拉着二人的手,满怀希望地说:虽然你们曾经犯了错,但国家和社会宽恕了你们,对你们从轻进行了惩处,希望你们珍惜机会,好好学习,力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是郭晓菊帮教工作的一个缩影。3年来,她参与审理少年刑事犯罪案件72起,91名少年犯无一重新犯罪,有47名重返校园,12名成为当地致富带头人,4名考上大学,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大局的稳定。她连续5年被省、市法院授予少年刑事审判先进工作者,2009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10年被推荐为省巾帼模范,2011年6月被省委、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关心失足少年,就是给祖国未来的繁荣昌盛带来希望,郭晓菊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2008年农历腊月底,年仅16岁的何某因犯盗窃罪被依法提起公诉。郭晓菊考虑到如果让何某小小年纪就在看守所内度过春节,必将给他的心灵造成难以抹平的创伤,也不利于帮教,便亲自到看守所看望,并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何某的母亲因看到儿子盗窃被捕,对儿子失去信心,不愿接纳何某,郭晓菊便亲自将何某送回家,做何某母亲的工作,使何家过了一个别样的春节。临走时,何家一位80多岁的邻居拄着拐杖在一旁赞叹:就是自己的亲娃也不过这样。

2009年2月,内乡县某中学发生血案,两位学生因发生口角,其中一个用匕首将对方刺成重伤,发起诉书时,学生胆怯地问:阿姨,学校还要我吗?郭晓菊听后鼓励他:虽然你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只要好好认罪,法院会给你机会的。由于这名同学认罪态度好,也取得了对方谅解,最终被判处缓刑。随后,郭晓菊又和合议庭的同志多次奔走在政府、教育部门之间,终于让这个孩子复学。孩子感激地拉住郭晓菊的手说:阿姨,我一定好好学习,重新做人。2009年8月,通过努力,这名学生以优异成绩考上县重点高中。

审理少年犯罪案难就难在如何让他们重新做人。郭晓菊如是说。17岁的内乡某高三学生陈某因抢劫被公诉,他被捕时原以为这辈子算是完了,准备破罐子破摔,一门心思打算刑满释放后报复社会。郭晓菊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在开庭前先后十余次与他谈心,从远古的例子讲到做人的道德,从人的本性讲到社会责任,最终使其打消了报复的念头。为防止陈某旧病复发,郭晓菊在短短4个月中多次找陈聊天,按陈的话说,郭阿姨一直像影子一样监督着我、影响着我、帮助着我。2010年高考,陈某以优异的成绩被北京某高校录取。

郭晓菊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的交融,使一个个失足青少年获得了新生。作为一名法官,我不图钱财,图的是群众对法院、对党的信任,图的是无愧于胸前的国徽!

这就是郭晓菊。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11月30日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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