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办案途中路过新野县五星镇的高进才弟兄家门前,弟兄俩争着向我让烟。看到这弟兄俩和睦相处,让我想起来我在五星法庭办理这弟兄俩的一桩未立案的“案件”。
那是3月的一天早上,一个叫高进才的庄稼人怒冲冲地来到五星法庭,要立案起诉其弟高来才。原来,高进才在五星镇有老房一座,1998年拆除旧房建新房时,因缺乏资金,承诺愿意出资帮其建房的弟弟高来才,待房子建成后可使用部分房屋。后建成了5间临街门面,高来才使用3间,现高进才起诉请求高来才搬出房屋。
我立即找到高来才了解情况。高来才称当时建房时他投入大量款项,有权使用该房屋。现在他准备五一节娶儿媳妇,而高进才不让他把儿媳娶到现在的房屋,为此两次发生打架事件。
在了解了上述情况的基础上,我和庭里的同志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亲兄弟,一旦立案弟兄两个将对簿公堂,有可能使双方积怨更深,因而就将此案进行了预立案登记,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于是我和法庭的同志会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前往弟兄俩所在的村庄做调解工作,终于使高进才同意把3间房屋作价转让给其弟高来才,但两人却又因何时付款僵持不下。按照当地农村风俗,只能在自己家中娶亲,如果目前双方达不成协议,5月1日高来才娶儿媳妇时很有可能再次发生冲突。
于是,我和法庭的同志及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分头找到双方当事人的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做他们兄弟俩的工作,又请村组干部出面稳定双方的情绪。经过几天的奔波,终于在双方亲朋好友的劝说下,弟兄俩签订了一份协议:高来才将房屋让出一间给高进才,高进才不再要求高来才支付房款。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弟兄俩握手言和。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深深地感到,只要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努力化解矛盾促和谐,才是最大的快乐。(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单位:新野县法院 徐星煌 整理:赵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