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南阳市中院具体要求,镇平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在辖区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42个自然村、社区,推行“一村一法官”制度,组织法官深入基层农户和城市居民家中,为辖区人民群众办实事。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进驻。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明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10个驻村工作组,由具体分包各乡镇的党组成员负责协调各项驻村工作。抽调115名干警进驻全县22个乡镇(街道)的342个行政村。实现警力下沉,确保全区所有行政区均有法院干警入驻。
二是入户走访,摸底排查。对村民实行逐户登门造访,重点排查各类危害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坑农、害农的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黄、赌、毒犯罪,“两抢一盗”犯罪等,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梳理登记,分类造册,要一件一件认真加以解决。
三是加强协调,化解矛盾。建立保存干警、当地党委政府、政法委三级社会矛盾联合化解机制,确保矛盾不扩大。充分发挥法院干警职业特长,宣讲法律法规,努力做到防止矛盾激化、实现纠纷和解,尤其是努力做好涉法涉诉问题的调处工作。
四是加强督查,严格奖惩。院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将对各部门参与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实行周汇报制度,对组织得力、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大力表彰,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部门和个人,取消其评先资格,并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