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系列报道之十八:落花无言 人淡如菊

——记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干警马俊顶

发布时间:2011-12-07 08:27:14


 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常照军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面对烦琐的审判任务,他敬业奉献;面对需要帮助的群众,他热情如火;面对侵犯群众权益的行为,他凛然正气。他就是南阳市第二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马俊顶。

 

 维护民权不言累

 2005年,马俊顶来到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他虚心学习专业知识,不懂就问,很快成为办案能手,成为执行队伍中坚力量。20099月,马俊顶接手一件标的额130万元的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深圳。他远赴深圳12天,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费尽千辛万苦将案件执结。申请执行人非常满意,高兴地说:别看小马同志年轻,但办事老练、老道,这样的法官我们佩服!”3年来,他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37件,办案数量在执行人员中名列前茅。

 2010年,马俊顶被院党组调整到靳岗法庭工作,家长里短的小事占据了他的全部工作时间。但他没有把小事看小,而是认认真真地对待每一个案件,通过自己的耐心和诚心,化解了一个个纠纷。他所办的案件调撤率高达达87%,促进了社会和谐。

 201110月,他在办理原告朱某与被告徐某相邻关系一案时,了解到双方系妯娌关系且东西相邻而居,双方为排水发生激烈肢体冲突,原告花去5000余元的医疗费,被告花去2000余元医疗费,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8000余元。马俊顶不辞艰辛,多次深入田间地头,不厌其烦倾听当事人的意见,通过设身处地、推己及人的交流,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都紧紧握着马法官的手,连连感谢。

 

 见义勇为彰正义

 在战争年代,军人冲锋陷阵为国立功是神圣职责。但在和平年代,遇到突发事件,每个公民能否冲上去,则靠的是正义,靠的是精神,靠的是对党对人民一颗真诚的心!

 201023日晚8时许,马俊顶驾车与同事从外地办案归来,在南阳市人民路与天山路交叉口发现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将两名行人撞倒,然后加大油门飞速逃离现场。马俊顶立即加大油门紧追肇事车辆。肇事司机发现有车追赶,左右来回打方向妄想甩掉追赶车辆。马俊顶凭借熟练的驾驶技术,不给肇事司机逃逸机会,紧追不舍。经过43分钟约40公里的穷追,终于将肇事车辆逼停在一乡村公路尽头,肇事司机弃车而逃。由于天黑追不上司机,马俊顶就立即打电话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马俊顶简单介绍经过后,没报姓名就悄悄离开现场。

 9天后,两名伤者委托单位领导赶到卧龙区法院寻找见义勇为的法官,院里才发现是马俊顶做了这件好事。

 原南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常康,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向马俊顶同志学习。2011年3月22日,马俊顶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南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9月,他被评为南阳市第二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对这些成绩和荣誉,马俊顶看得很淡,而对未来的工作目标,他要求很高。因为,对他而言,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1年12月07日第13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