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落实省院要求走访台资企业

  发布时间:2011-12-07 10:25:06


   122,河南省南阳中院常务副院长卢光明同志带领民三庭庭长霍晓刚等四人,深入唐河县工业园区,在唐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涛的陪同下,走访了南阳畅鸿塑胶制造有限公司、永茂集团巨佑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合室家(河南)建材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

在座谈会上,卢光明副院长首先讲明了这次来的目的是了解台企的经营状况、职工权益、企业稳定以及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家企业领导人分别介绍了企业的运转情况以及目前面临的用工缺乏等问题,同时对法院主动到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的需求表示欢迎和感谢。

在听完企业情况和建议后,卢光明副院长对企业反映的情况讲到:1、台企是大陆非公有制经济的一部分,大陆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台企所做的贡献。2、用工缺乏反映了经济发展的状况,这说明了一个地区工业项目多、发展快,预示着该地区的经济繁荣。解决用工缺乏问题,一要用待遇招人,用感情和温暖留人。二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定向培养)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同时,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三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稳定现有的劳动者队伍。卢光明副院长同时也讲明,用工缺乏是一个暂时的问题,也是经济发展过渡期中的一个正常现象,随着企业的健康发展,效率的提高,工人待遇的改善,这个问题也会随之解决。

卢光明副院长同时要求法院要充分运用司法的主动性为台资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对涉台企案件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结。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台资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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