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常 新)房子刚盖好,却成了危房,仔细一查发现是盖房所用的砖有质量问题。昨天,记者由邓州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提供盖房用砖的内乡县某建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14万余元。
邓州市都司镇的小张盖起了两层小楼,然而准备入住时,却发现楼房墙体正在脱落碎掉,新房成了危房。小张查看房屋后认为,楼房成为危房的原因是自己所使用的内乡县某建材公司生产的灰砂砖有严重质量问题所致,因而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11月23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产品质量损害索赔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依法委托南阳市房建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对房屋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由于使用机砖酥碎脱落而丧失承载能力,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综合评定为D级危房。庭审中,被告某建材公司虽然否认自己生产的灰砂砖有质量问题,但却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综上法院认定,被告所生产的机砖与原告所建房屋成为危房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邓州市人民法院最终判令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小张包括鉴定费在内等各项损失143057.21元。⑤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