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 王立京 王 彬)昨天,记者由南阳中院获悉,南阳中院把12月份确定为全市法院“回访月”,一名法官至少要回访两名当事人。
据了解,南阳中院根据省法院“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的要求,把12月份确定为全市法院“回访月”,按照每家法院回访不少于100名当事人,一名法官至少回访两名当事人的要求,采用合议庭集体回访,承办人带案回访等多种方式,重点对法院工作不满意、有意见的当事人进行全面回访。并要求法官在回访中要耐心倾听诉求,虚心接受意见,诚心面对评判,切实解决问题。⑤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