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系列报道之十九:大爱无痕

——记唐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1-12-08 08:40:08


  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王明芝

 少年迷途,法官情深。唐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指导思想,用爱心呵护迷途的羔羊,有效地遏制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上升势头。

 “非常感谢你们,让我们母子都获得重生!回访时,电话那头的王霞声音颤抖,但语调中流露出的已不再是惊惶,而是满满的幸福和由衷的感激之情。

 20117月,李某因抢劫罪被诉至唐河县法院。少审庭法官们第一时间联系李某的家人了解相关情况,没想到李某的妈妈王霞一看到法官们就痛哭失声。原来,李某年幼时父母离异,父亲亡故后李某对母亲心怀芥蒂,拒绝了跟妈妈共同生活,李某随伯父生活,缺少管束,这才走上犯罪道路,至案发时,母子已近三年未见面。

 法官们决定从母子关系的修复入手,将帮教工作贯穿案件始终。法官们多次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开庭时特意邀请从事教育工作的陪审团成员进行劝导,并安排李某与妈妈在法庭见面交流,帮助消解误会。精诚所至,李某终于解开心结,敞开心扉。由于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良好,李某被判处缓刑,回家后跟随妈妈生活,并在妈妈的建议下重返校园。3个月后的来信中,李某表示:一定要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努力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谈及此案,唐河县法院少审庭庭长岳峰感触颇深:法律不容情,即使在我们眼中他们还是孩子,犯了罪也必须接受法律的惩处,但从事少审工作的法官必须心中有大爱,用司法的温暖指引孩子们在自新的道路上奋勇前行!

 “叔叔阿姨们放心吧,你们的关心、爱护我铭记于心,我一定认真改过,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回报你们!阳光下,17岁的张某带着坚定笑意向岳峰保证。

 张某一年前因参与团伙抢劫而被诉,因情节较轻获得缓刑。接手帮教工作后,少审庭的法官们不畏劳苦,多次与张某交流。了解到他想上学的愿望后,还帮他联系了新的学校,帮助他开始崭新的生活。法官们虽一直关注他的动态,适时引导、交流,但探望时总是悄悄而来,从不开警车、着制服。新的环境中,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往。在这里,他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勤奋,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称赞。

 “一时糊涂犯下罪责后,孩子们最难战胜的,其实是自己内心的罪恶感和耻辱感,进行帮教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让他们恢复正常的生活。岳峰庭长体会。

 2011年中,少审庭尝试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探索无痕帮教新模式,开办家长课堂,积极构建家庭、学校、司法机关三位一体的预防网络;开通法律服务热线,提供第一时间的维权和帮教服务;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坚持案件判后延伸回访,适时掌握犯罪未成年人的改造状况。现在,法官们还在研究如何利用网络平台扩大宣传、延伸帮教效果。这一系列措施花费了法官们很多时间、心血,但看着自己的心血编织成绵密法网,守望孩子们的成长之路,守护误入歧路的孩子们顺利返航,每个人脸上,都绽放出幸福笑意。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1年12月08日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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