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4日下午,河南省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黎晓、党组成员薛红喜、各基层法院主管审判监督工作的副院长、以及两级法院审监庭的全体法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南阳中院党组成员薛红喜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南阳中院审监庭庭长成延洲就两级法院审监庭在审判实践中普遍遇到的诉访不分与再审案件的立案问题、民事再审案件的鉴定问题、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范围问题、再审程序中当事人的撤诉问题、按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不到庭的问题、以及案外人参加再审程序等诸多共性问题,进行了讲解和指导。
会上对审判监督工作搞得较好的方城、宛城、内乡、西峡人民法院以及在审判监督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的市中院审监庭李建新等十五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方城法院等四个先进集体就各自的工作特点在大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
宋院长在讲话中对近三年来审判监督工作进行了回顾,充分肯定了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两级法院审监庭克服案件审理难度大、息诉罢访任务艰巨等困难,依法审判和调处各类再审案件,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和矛盾,充分履行了审判监督职责,为推进审判监督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宋院长还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一是审判监督工作面临的信访压力不断加大,二是依法纠错的功能发挥还不充分,三是基层法院审监庭的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四是审判监督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宋院长对下一步的具体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找准定位,优化职能,认真履行审监工作职责。基层法院审监庭的审判职能不能变,要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的要求,对基层法院审监力量进行整合,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审监部门错案分析和总结审判经验职能。二是要立足审判实际,进一步提高审判监督工作质量。要狠抓案件质量;逐步统一、细化再审案件的裁判标准;正确把握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判决既判力的关系,重点注意对“自由裁量权”的把握;要继续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三是不断增强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促进社会和谐。要继续加强再审审理中的调解工作;继续强化对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坚持信访评估和化解机制。四是进一步提高对审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审判监督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审监庭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审监庭人员,切实加大对审监法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审监法官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南阳中院党组成员薛红喜同志也对审监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全体审判监督法官要进一步振奋精神,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拓宽审监工作思路、创新审监工作方法,努力推进、改善和深化审判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