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佳”候选人事迹:愿做春风化仇怨

——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邓勇

  发布时间:2011-12-15 11:27:00



“‘轻舌摇动是非立断,朱笔一落生死攸关。’是对刑事法官职业特性的真实写照,这种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办案过程中,要坚持做到不枉不纵,既要惩恶扬善,不让犯罪分子逃脱法网,更要坚持正义,杜绝定罪不准,避免量刑畸重。”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邓勇经常对合议庭的法官这样阐述自己对刑事审判的理解。

“邓庭长及承办法官的恩情这辈子我都不会忘,我一定珍惜机会,认真配合改造,不辜负法院的从轻处理。”李某从看守所被释放后,专程跑来向邓勇及合议庭致谢。

2010520,市区某地质公园项目部看护张某将3万元钱存放在工地楼梯间花生秧里,准备吃过午饭后带回家。临近午时,这笔钱却被给工友做饭的李某发现,李某认为钱是别人遗忘的,便产生贪念,将这3万元转移至院外山坡上,企图占有。张某发现钱丢后,李某并没有主动承认钱是其拿的,经排查线索,最终还是在山坡上找到了这笔钱。案发后,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主审该案的邓勇通过查阅卷宗、提审被告人、约见被害人及到被告人所在基层单位走访发现,李某平时表现较好,盗窃别人钱财也是临时起意,且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虽然三年徒刑已经是起点刑,但还是有点过重,不符合罪责刑相统一的刑事原则。便建议对李某从轻处理,合议庭经过认真合议后,最终采纳了邓勇的观点,对李某改判了缓刑。

多年来,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邓勇发现如果引导当事人和解,不仅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还能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完美统一,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在办案过程中,邓勇总是坚持,只要案件有1%的调解可能,就坚持100%的努力。

20098月,淅川县城的袁某和王某为宅基地发生纠纷,王将袁两颗牙齿打掉,构成轻伤。一审宣判后,王某提起上诉。二审中,被告人王某对邓勇说,如果宅基地解决不好,宁可被判刑也不同意赔偿。为化解双方矛盾,邓勇把解决宅基地纠纷作为突破口,多次到淅川与村组干部进行协商,找准症结,对双方的宅基地纠纷进行了调解处理。随后,王某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王某被判处缓刑,双方达成谅解,又成了好邻居。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到了邓勇那里,这句话就不再绝对了。“只要我们具备一颗恒心、怀着一颗公心、拥有一颗诚心,用恒心找准问题症结,用公心让双方信服,用诚心打动对方,家务事照样能断,再难的疙瘩也能解。”谈到自己的调解经,邓勇总是兴致高涨。

南阳市卧龙区某街道办事处有一对亲姐弟高瑞雪、高丰年。姐姐将开办的幼儿园转租给弟弟,后因租金等问题产生矛盾。20081130日,高丰年在和朋友吃饭期间接到姐夫时振生的电话,二人再次发生争吵。气急败坏的高丰年扔下碗筷,驾车来到姐姐家开办的另一家幼儿园理论,恰巧时振生不在家,气儿不顺的高丰年便和姐姐吵了起来,并逐步升级为厮打。厮打过程中,失去理智的高丰年持刀捅刺姐姐数刀后离开现场,致高瑞雪抢救无效死亡。

邓勇接到这起案件后,认为这是一起亲属间的纠纷,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显然违背情理,也不符合现有政策。但时振生却多次带人到法院施压,要求判内弟死刑。于是他便找来双方亲友,融情于法进行调解,既讲解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又从家庭之间的悲剧给老人造成的伤害出发,经过10余次的说和,终于使被害方转变了思想。最后,合议庭判处被告人高丰年无期徒刑。

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都知道,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被称为调解“第一难”,原被告之间敌对情绪往往非常激烈,“火药桶”一触即爆。但邓勇始终觉得,刑事审判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道重要屏障,法官多付出点努力,只要双方当事人满意,苦点、累点都不算啥!正是有了这样一股劲儿,三年来,他先后调结刑附民案件87件,调结率达52%,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诉。邓勇也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被南阳市委授予“十佳法官”荣誉称号,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市双十佳候选之邓勇法官:http://www.nytv.com.cn/vod/play.aspx?vid=4618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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