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豫鄂两省交界的邓州市构林镇人民法庭,现有工作人员4人。该庭从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做起,给辖区8万人民送去了信任,送去了稳定,送去了爱心……先后3次集体立功,多次受到嘉奖,庭长王伟被授予“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一个电话夫妻和好
“喂,你好!王书记吗?我是法庭老王。古村的张某到法庭,说你村的李某住在娘家不会,撇下刚满一个月的女儿不管,要起诉与李某离婚,我看两人是生一时之气,你给李某劝劝。”
接到构林法庭庭长王伟打来的电话,岗岔村支部书记王显军即到李某家了解情况,与李某及其父母做工作,终于使李某转变了态度。王显军打电话让张某到李家赔个不是,小两口和和气气地回了家。
事后,张某专程来到法庭,向庭长王伟表示感谢:“法庭处理的好呀,真要立案,我们的矛盾会越来越深,这个家也就散了!谢谢你们!”
这种把人民调解与法庭审判紧密结合起来的方式,目前是法庭解决纠纷首先采用的方式。王伟认为:“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一些矛盾比较突出的案件,通过电话或书面函件的方式委托给村组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和经济负担,也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和平解决,树立基层组织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法庭的办案压力。”
巡回审判化解土地纠纷
6月26日,是双休日,听说法院要来审案,邓州市构林镇花栗小学院内挤满了前来旁听的十里八乡的群众,前来旁听一起因移民迁入引发的土地纠纷。
为了给迁入的南水北调移民解决耕地,该镇花栗村须解除侯某承包地42亩。镇、村干部多次找侯某协商合同解除事宜,但侯某不松口。花栗村委只好将侯某诉至构林法庭。
法庭受理后,认为把庭开到花栗村,可以化解矛盾,又可以宣传南水北调政策。
在当天的庭审中,法官们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一旁旁听的群众也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双方的争议越来越小。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解除承包合同,侯某也得到了应有的经济补偿。
花栗村支部书记鲁荣林高兴地说:法庭下村来审案,能让群众也听听谁有理、谁没理,做个普法宣传;也让群众对村支两委的工作进行直接监督,减少群众对村支两委工作的无端猜疑,减轻工作压力和阻力。我是人大代表,投法院满意票!”
群众口碑最珍贵
“要不是法庭与房管局交涉,我们老两口说不定连个窝都没有!”马某与赵某老两口见人就夸法庭好。
原来,老两口将省吃俭用盖起的三间门面房分给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因房产闹得不可开交,儿媳骂得老两口没法居住。无奈之下,老两口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和两个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收回三间门面并提交了自己的房产证。而要房心切的二儿媳妇伪造准建证,骗领了新房产证。
法庭收到原被告交来的两份房产证,为了给当事人一个公道,就向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房管部门及时和构林法庭沟通,并认真核查有关办证情况,注销并收回了被告手中的的房产证。
随后,法庭对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由于双方矛盾较深,没有结果。为了使老两口居有其所,构林法庭依法判决两位老人胜诉。
“不管是调解也好,判决也好,只要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赢得群众的称赞,我们再苦再累也心甘!”构林法庭庭长王伟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