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佳”候选人事迹:铁面女法官 无私园丁心

——记内乡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郭晓菊

  发布时间:2011-12-15 12:09:38



2011年春节,内乡县法院少年法庭,两名曾被法院判刑,现分别在大学读大三和大二的学生,毕恭毕敬地向庭长郭晓菊行了三个鞠躬礼,两位都要感谢心爱的“法官妈妈”。郭晓菊深情地拉着二人,满怀希望地说:“虽然你们曾经犯了错儿,但国家和社会宽恕了你们,对你们从轻进行了惩处,希望你们要珍惜机会,好好学习,力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是郭晓菊帮教工作的一个缩影。3年来,她参与审理少年刑事犯罪案件72件,91名少年犯无一重新犯罪,有47名重返校园,有12名成为当地致富带头人,有4名浪子考上大学,有力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她由此连续5年被省、市法院授予“少年刑事审判先进工作者”;2009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10年被推荐为省巾帼模范;20116月,被省委、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关心失足少年,就是给祖国未来的繁荣昌盛带来希望,郭晓菊同志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2008年农历腊月底,年仅16岁的何某因犯盗窃数罪被依法提起公诉,郭晓菊考虑到,如果让何某小小年纪就在看守所内度过春节,必将给他心灵造成难以抹平的创伤,也不利于帮教。郭晓菊便亲自来到看守所,看望何某,并报并到批准,对何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了解到,何某的母亲因看到自己的儿子盗窃被捕,对儿子失去信心,不愿接纳何某时,郭晓菊还亲自将何某送回家,做何某母亲的工作,使何家过了一个别样的春节。临走时,何家一位80多岁邻居拄着拐杖,在一旁赞叹:“就是自己的亲娃也不过这样。”

20092月,内乡县某中学发生血案,两位同学因发生口角,其中一个用匕首将对方刺成重伤,发起诉书时,学生胆怯地问:“阿姨,学校还要我吗?”郭晓菊听后鼓励他:“虽然你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只要好好认罪服法,法院会给你机会的。”由于这名同学认罪态度好,也取得了对方谅解,最终被判处缓刑,郭晓菊又和合议庭同志历经艰辛,十多次奔走在政府、教育部门,终于让这位孩子复学。孩子感激地拉住郭晓菊的手说:“阿姨,我一定好好学习,重新做人。”20098月,通过努力,这名学生以优异成绩考上县重点高中。

“审理少年犯罪案难就难在如何让他们重新做人。”郭晓菊如是说。17岁的内乡某高三学生陈某因抢劫被公诉,他被捕时原以为“这辈子算是完了”,准备破罐子破摔,一门心思刑满释放后报复社会。郭晓菊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在开庭前先后十余次与他交心、座谈,从远古的例子讲到做人的道德,从人的本性讲到社会责任,心诚石开,最终使其打消了念头,认罪服法接受刑罚,事后又帮助他复学。为防止陈某“旧病”复发,郭晓菊在短短4个月中多次找陈“聊天”,按陈的话说,“郭阿姨一直象影子一样监督着我、影响着我、帮助着我”。2010年高考,陈某以优异的本科成绩被北京某高校录取。

郭晓菊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法”、“理”、“情”交融,唤回泯灭良知,使一个个失足青少年获得了新生。据了解,3年来,郭晓菊所帮教的少年犯无一重新犯罪,47名重返校园的少年犯在校学习努力,回访中无不反映“换了个人”。

“作为一名法官,我不图钱财,图的是群众对法院、对党的信任,图的是无愧胸前的国徽!”

这就是郭晓菊。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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