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也就是俗话说的“民告官”,这类案件复杂、敏感,处理稍有不慎,极易激化官民矛盾。多年来,高广山
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党和政府良好形象出发,用公平、公正之心妥善处理每一起行政纠纷,甘做官民矛盾的减压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所在的行政一庭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
让群众维权不再难
行政诉讼法在我国虽然实施了21年,但是在行政相对人中仍然存在着“不敢告、不愿告、不会告”的现象。为此,高广山以及时化解官民矛盾为己任,积极稳妥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该庭受案数量逐年上升。2009年该庭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2件,2010年受理132件,连续两年受理案件数量居全市之首,在全省也位居前列。截止今年6月30日,该庭已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9件,有望再创新高。
带头办理大案难案
作为一庭之长,高广山没有受过多的事务性工作所束缚,总是带头审理大案、难案。两年来,他先后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63件,成功化解行政纠纷210件,无一错案。
李某之子李东为救溺水工友身亡,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之举,但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却被认定为非工伤。李某不服,向卧龙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部门的认定行为。高广山亲自审理此案,依法判决撤销被告的认定行为,责令被告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李某及家人深表感谢,认为法院的判决使见义勇为者家属不再流泪,伸张了公平正义。
对此类涉及民生的案件,他特别注意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同时,天平向弱势群体倾斜。宋某因卸货将三轮车停放在门店前很短时间,被城管“撕票”罚款200元。行政处罚明显违法,受案后,他依法指出行政处罚的违法性,使行政机关认识到执法目的存在问题,主动退还宋某的罚款及诉讼费。案件审结后,高厅长也同时提醒宋某经营时要注意不影响市容,宋某表示接受。
强化协调实现案结事了
为实现案结事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高庭长根据上级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协调的精神,大胆探索行政协调的路子。协调中,他首先熟悉案情,找准化解纠纷的切入点,以真诚的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释法明理,用真情打动当事人。采用面对面、背靠背、邀请亲朋好友和基层组织代表参加、到案发地巡回协调、梯次协调等多种方式方法,成功化解了一大批行政纠纷,使行政案件的调撤率达到80﹪。
桐柏县原告某物业公司与被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第三人王某工伤认定纠纷案。第三人
桐柏的王某丈夫系某物业公司的清洁工,在清扫道路时遭遇车祸身亡,在行政复议程序中被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认定为工伤。物业公司不服复议决定,将复议机关诉至卧龙区法院。经审理发现复议机关漏列物业公司为第三人,程序明显违法,且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作。审理中,高广山得知王某已在桐柏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他积极与桐柏法院联系,反复协调,由物业公司赔偿王某2万元。两个案件均撤诉,彻底解决了这起纠纷。